系统状态信息
bug
 
 留言总数:
 回复数:
 未回复数:
类似咨询问题查询
咨询内容:
咨询标题:
咨询时间:
留言人姓名:
bug
政策辅导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何政策?
我公司在2016年雇佣了2名残疾人...
我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需不需要进行...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中...
我在两个地方有任职,年所得超过12...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
更多
热点咨询问题
2017年还有营业税吗(2861)
建筑业企业在地税局要缴纳哪些税(2543)
注销地税需要哪些资料(2473)
个人所得税查询网上自助查询(2336)
个人承包工程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81)
1010030092000002:出现系...(1677)
2017年残保金备案时间(1645)
单位为员工租房是否扣缴个税(1630)
二手车位过户交税流程(1504)
为什么在税务局查不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记录...(1352)

更多

bug
咨询主题:
  房屋租赁发票点击次数:
咨询人:
  董黎咨询时间:  2017-08-09 13:57:46
咨询内容:
请问,房屋租赁发票贵局可以开么?滨湖是否有代征点开?谢谢!
解答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因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请咨询国税部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办理业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08-09 15:09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bug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31 17: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