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主题: | 公司为职工集体体检、集体拓展训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汪 | 咨询时间: | 2017-08-17 11:43:35 | 咨询内容: | 1、由公司按规定组织并支付体检费的年度员工集体健康体检及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支付员工入职体检的体检费,其单位支付的体检费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非现金】2、公司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团队凝聚力,保持旺盛的团队战斗力,会利用教育经费举办户外拓展训练,那么此项支出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您可参考上述文件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08-18 11:55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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