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担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皖公网安备 34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