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收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17-02-06 10:45 信息来源: 宣传处 浏览次数: 次
bug
bug
字体:
bug
bug
bug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于2016529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持续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税务总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并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于在文件清理后续工作中发现的需进一步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bug
 
bug
 
 
bug
bug
bug
bug
版权所有:365bet比分网 皖ICP备05022081-1号 网站标识码:3401000063 维护单位:合肥市地税局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地税大厦 邮编:230022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涉税咨询热线:12366
传真:0551-63532800 电子邮件:3150262771@qq.com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31 17:57:21